每個人都會有情緒波動,或者有些極端的想法。如何界定一種情緒或者一個念頭是屬於不正常,甚至是有病? 要抑鬱到什麼程度才算是抑鬱症呢? 一般而言,一個精神病有兩部份── 一、病徵;二、病徵所引致日常生活功能上的影響或令個人感到困擾。精神科醫生在鑑定每一個病徵時,會考慮其持續性、嚴重性和其他伴隨的症狀。例如,在抑鬱症中,情緒是整天都顯著低落,持續超過兩個星期,並且有其他症狀 (例如疲倦及對事物失去興趣) 。這些病徵影響患者的功能,例如工作能力。最終,鑑定精神是否異常需要醫生的臨床技巧及經驗,所以若懷疑患有精神病,最好是尋求醫生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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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診斷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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