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資助院舍

資助院舍服務主要為為健康欠佳﹑身體殘疾﹑認知能力稍為欠佳及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估未能自我照顧起居﹐但在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膳食﹑起居照顧及有限度的護理服務。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住:

年齡達65歲或以上*﹔

(透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為適合入住;

健康欠佳﹐或身體機能喪失或衰退﹐以致在個人照顧及起居活動方面需要別人提供協助﹔

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

*年齡介乎60至64歲之間的人士﹐可基於健康及/或社會因素提出申請﹐但須證實確有需要接受住宿照顧﹐並須符合入住條件。


此服務因需要先接受評估,故請先聯絡居住區內的長者地區中心/鄰舍中心協助,可參考以下社會福利署網頁並按分區查詢。

長者地區中心/鄰舍中心服務範圍資料


如查詢各區的資助院舍單位,亦可於本網頁的搜尋位置查詢。

資助安老宿位


資訊是由社會福利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