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試驗計劃」,為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津貼,讓他們聘請照顧者,以協助其往返辦公地點(不包括以其家居作為工作地點)及/或在該處的活動(包括日常生活照顧),從而鼓勵他們持續就業。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23年10月1日將上述援助項目(簡稱津貼計劃)納入政府恆常資助項目,為有援助需要及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繼續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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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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