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由爱滋病信託基金委员会(基金会)设立。社署根据《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条例》(第1096章)的规定,协助管理。基金会已通过拨款,继续维持援助金至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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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病患者及家属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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